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时间:2023-09-14 浏览量:3860 打印2023年9月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和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答记者问。
介绍《意见》有关情况
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大家手上已经拿到了前天新华社受权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等重大政策主张。2019年3月和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对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福建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2021年3月,在福建考察时明确指出,福建“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准确把握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要求,研究制定了这份《意见》。
《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
新华社已经受权公布了《意见》,这里就《意见》主要内容再作介绍和说明。《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精神的重大举措。《意见》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突出以通促融、以会促融、以情促融,善用各方资源,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体来说有三大方面、六个重点。
以通促融方面。一是适度超前开展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资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构建立体式、综合性的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的连接通道,完善区域物流集散体系。二是进一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输航线,为两岸同胞的往来闽台和台胞在闽的停居留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宽松的环境,鼓励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同胞来闽走访交流,了解大陆发展的实际情况。
以惠促融方面。一是在支持台胞来福建求学、研习、就业以及便利在地生活、扩大社会参与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欢迎更多的台湾学生、教师、医师以及专业人士来福建,实现更精彩的职业发展和人生理想。二是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支持更多的台胞企业参与闽台产业合作和科技创新合作,特别是欢迎广大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来福建扎根发展,共享大陆发展机遇。
以情促融方面。一是深化闽台社会人士的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闽台两地的民间组织、智库以及宗教界等开展常态化交流,鼓励两岸同胞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扩大闽台青年共同的“朋友圈”和“事业圈”,促进文化领域的融合发展。二是支持福建各地发挥各自对台交流合作优势,鼓励厦门、福州、金门、马祖深化融合发展,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发展,推动福建其他地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实践。
下一步,将结合两岸关系发展和闽台融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逐步推动出台实施系列配套的文件,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
我向各位记者朋友介绍福建推进闽台融合发展的一些情况。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一水相连,距离台湾岛最近处只有68海里。福建是广大台胞最主要的祖籍地,80%的台胞祖籍地在福建,我也看过相关档案资料,大多是明清时期从泉州、漳州、厦门迁到台湾的,所以闽台民众有着十分紧密的血脉联系和天然的亲近感。我们常常讲“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就非常重视推进两岸交流和闽台融合发展,亲自领导了闽台融合发展的重要实践,先后推进一系列具有深刻影响的重大对台工作。
近年来,福建省始终牢记嘱托,坚决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扎实深入推进两岸民间交流,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福建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最活跃区域。每年在福建常态化举办以宗亲、乡亲、姻亲和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为纽带的基层民间交流活动200多场,两岸最大的民间基层交流平台海峡论坛已经举办了15届,已累计吸引34万人次线下参与。海峡青年节受到两岸青年的热烈欢迎。两岸同胞越走越近、越走越亲。
二是福建正成为两岸同胞最温馨家园。福建率先发布225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清单,构建起较为系统完备的惠台利民政策体系,数万名台胞在闽创业、学习、生活、定居,向金门已经供水5周年,累计供水近3000万吨,现在保持每天2万多吨的供水。厦金融合发展的美好前景在金门民众中越发深入人心。平潭深入实施“一岛两窗三区”战略,结合落实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着力建设两岸同胞幸福宜居的共同家园。
三是福建已构建两岸人员往来最便捷通道。率先实现与台湾地区主要港口、海上直航全覆盖,常态化开通17条海空航线,每周往返高峰时达430个航班,建立了由“小三通”海上航班、“大三通”客滚航线、空中直航航线组成的两岸最便捷最经济的海空立体通道。
四是福建正夯实两岸经贸紧密合作基础。全省现有台企超1万家,实际利用台资超过320亿美元,闽台贸易额累计超1.4万亿元人民币,每年实际利用台资、新设台资企业数量均居大陆各省市前列,18个国家级两岸产业合作园区遍布全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精密机械等闽台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福建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先行先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一步一个脚印把习近平总书记擘画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发挥福建优势、贡献福建力量、展现福建担当。
记者提问环节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在福建考察时作出重要指示,“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请问《意见》如何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潘贤掌:
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在研拟《意见》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结合福建对台工作基础,确保在各领域、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一是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近年来我们扎实推进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意见》进一步提出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鼓励两岸产学研企共同制定行业共通标准等系列政策措施,让台胞台商往来福建更便捷,在福建发展更顺利。
二是在落实惠台利民方面迈出更大步伐。《意见》充分吸收了这些年来已实施的有效的政策措施,立足福建出台更大力度、更为开放的同等待遇政策,比如: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资格范围;为台湾农渔民在用地、融资、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支持金门、马祖居民在厦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等。一句话,就是让台胞“愿意来、留得住、融得进、发展好”。
三是在深化民间交流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福建与台湾具有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等方面的深厚渊源。《意见》进一步提出发挥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优势,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支持龙岩、三明发挥客家祖地优势,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寻根谒祖等活动;鼓励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昨天我看到有媒体评论,这份《意见》有三个“满满”的特点:情谊满满、干货满满、信心满满。我们相信,通过《意见》的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闽南语:“两岸一家亲 、闽台亲上亲”)“两岸一家亲 、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
中宏网记者:
营商环境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也受到台胞企业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福建营商环境建设的进展情况,以及未来将如何引导台胞台企参与到福建营商环境建设中?
罗东川:
感谢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福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对企业和民众的服务水平。
在为企业服务方面,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率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出台了地方立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创新推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着力破除隐性壁垒,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和竞争力强的投资环境。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已经压缩到1个工作日,福建省各类所有制企业从2012年底的140万户增长到现在的747万户。
在为民众服务方面,充分运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着力强化营商环境数字化支撑能力,构建了从省到村五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水平由“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提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前,全省98.5%的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可实现网络办理。深入推进“一键式”集成服务改革,着力实现政务事项“一次办成”,“E政务”自助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打造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福建人敢拼会赢的精神,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202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3万亿元,居全国第八位。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引导台胞台企共同参与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衷心希望更多的台胞台企放心来福建、安心谋发展,一同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助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南方日报记者:
早在2001年起“小三通”就正式启动,为台胞到大陆提供了很多便利。未来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等方面有何考虑?谢谢。
丛亮: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你的提问。“小三通”在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往来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在推进闽台应通尽通、畅通台胞往来通道方面进一步提出了四方面考虑。
第一,在经贸合作畅通方面。我们将持续加强物流枢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着力提升闽台经贸合作的基础保障水平,围绕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行业领域,制定出台闽台合作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部署一批优化市场准入的政策举措。鼓励福建自由贸易区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进一步支持对台小额贸易的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促进经贸合作畅通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在基础设施联通方面。近年来,积极推动福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建成了综合立体的交通网络,已经具备了连接闽台两地高速通道的工程技术能力,为提升海峡两岸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当前,两岸各界对两岸基础设施直接联通期盼已久。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两岸民众坐着高铁轻松跨过台湾海峡的梦想,促进更多台湾地区的商品搭乘中欧班列等畅达欧亚市场,更好惠及两岸同胞。
第三,在能源资源互通方面。大陆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体系,能源绿色转型的成就举世瞩目,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多年来居世界第一,具备全球最先进的风电光伏生产能力和远距离输变电能力,特别是福建省的清洁能源发展迅速,闽南外海滩的浅滩适宜海上风电发展,具备向台湾地区大规模输送绿色电力的条件。我们愿意加强两岸能源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两岸能源绿色转型发展。
第四,在行业标准共通方面。近年来,我们加大力度推进两岸标准的共通工作,在冷链物流、养老照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编制了99项两岸共同标准,为台湾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功能的服务,“一站式”标准化服务。《意见》提出要“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鼓励两岸产学研企业共同制定行业共通标准”。我们将重点围绕两岸民生福祉这些领域,进一步强化标准共通和标准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为两岸企业提供更精准高效、标准信息化的服务。
联合报记者:
厦门和金门是两岸交流的前沿,请问这次《意见》对于金门、厦门两地融合发展有什么样的规划?福州、平潭、泉州这些地方在对台交流方面各有特色,《意见》如何推动这些地方参与闽台融合发展?
丛亮: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你的提问。《意见》提出要支持福建全域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我们将指导厦门、福州两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条件好、优势突出的地区率先试点,以点带面,并鼓励福建其他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参与两岸融合发展的实践。具体说有四个方面的重大举措。
第一,深化厦门与金门的融合发展。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授权方式赋予厦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更大自主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厦金交往合作。厦门、金门地理相邻,我们对在厦门的金门居民实施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的政策,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着力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厦门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支持金门共用厦门的新机场。
第二,支持福州与马祖融合发展。福州与马祖两地交往十分密切,举办过多次的福马磋商会,已经达成了多项共识。我们将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支持马祖居民在福州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研究设立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促进福州与马祖在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的创新合作,吸引台胞台企参与福州的数字经济发展。继续推进福州与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相关的工作。
第三,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锚定了“一岛两窗三区”的战略定位,以“便利往来、深度融合”为主题,全面加强与台湾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合作,我们将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建设更加便捷的两岸交通往来的通道,逐步构建对台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扩大对台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推进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深化人文交流、基层治理合作。此外,将研究开放台湾的信息服务等行业准入,探索加快扩大教育开放相关举措。
第四,推动福建各地开展融合实践。福建每个县跟台湾的关系都非常密切。我们将发挥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的优势,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发挥福建客家祖地、妈祖故里等优势,支持龙岩创新两岸客家文化的交流,支持三明建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莆田建设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支持南平深化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对台合作,支持宁德拓展新能源、海洋养殖产业对台合作。
福建与台湾地理相邻、气候相似、人员相亲。希望更多的台湾同胞能到福建各地走走看看,感受真实福建,赓续乡谊情怀,共话发展未来,让闽台两岸民众亲上加亲。
人民日报记者:
福建省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请问,未来将为台湾同胞来闽求学就业创业和生活提供哪些便利,让“两岸一家亲 、闽台亲上亲”的氛围越来越浓?
罗东川:
谢谢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次中央出台的《意见》从尊重、关爱、造福台胞出发,高度重视完善台胞来闽求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安排。就福建而言,要采取更为有效、更为务实的举措来落实。
一是在支持台胞来闽求学研学方面。目前,福建已经开放了36所高校对台招生。福建也是全国唯一试点开展高校单独对台招生考试、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生的省份。目前,在福建就读的全日制台生占到全国的1/6,推动70多所高校与台湾110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协议,达成了200多个合作办学项目,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2.4万多人。根据《意见》,福建将进一步支持台湾学生来闽求学研学,特别是对台胞子女在闽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在福州、厦门,我听台胞讲,台胞子女往往念的是最好的小学,我曾经在福州一个小学见到过台湾同胞的子女在此就读。要进一步支持福建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招生台湾学生规模。我也问了一些高校,今年招收数量都超过往年。还要支持两岸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和多元化合作,建设一批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等措施。
二是在支持台胞来闽就业方面。目前,福建已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45项,累计吸引台青,以及其他年龄段包括台湾银发族在内的台胞,来闽实习、就业创业超过4万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支持在闽各类企业特别是台企聘用更多台湾员工,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范围,鼓励台湾地区医师按规定在闽执业,逐步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等措施,为台胞台青来闽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机会。
三是在便利台胞来闽生活方面。福建大力推进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完善台胞台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畅通台胞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申请等渠道,不断增强台胞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在此基础上,《意见》明确,要出台更加便利台胞在闽生活举措,比如,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社会面同等便利。就是使用起来要一样方便,我们也在研究,怎么样让台胞居住证的应用场景、便利性等方面,达到和身份证一样的程度。还要不断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等。
台湾TVBS记者:
中共二十大报告当中有包含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以及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内容。请问在《意见》中对在福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有何规划?谢谢。
潘贤掌:
谢谢台湾记者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正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意见》最大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
《意见》提出,支持福建企业与在闽台企共建企业合作联盟;鼓励台湾农渔民参与福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参与乡村振兴;打造海峡两岸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台胞台企参与绿色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为台胞率先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提供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打造更多文化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台湾文化业者投资入驻;汇聚两岸文化娱乐资源,打造两岸流行文化中心等,助力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意见》提出,支持台胞深度参与福建当地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实践活动;支持台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评各级荣誉和奖项;鼓励台胞担任仲裁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等,参与福建法治建设;鼓励台胞在闽购房置业;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措施,扩大台胞在闽社会参与,便利台胞在闽生活。
此外,我们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提出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支持福州与马祖深化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这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尽可能提供最大空间、最好条件、最强保障。让大家在最熟悉、最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享受主人一般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闽台两地同根同源。请问,接下来在促进闽台社会人文交流、青年交流交往、文化融合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计划?
罗东川:
谢谢中国日报记者的提问。闽台渊源深厚、同根同源,在社会人文、青年交流、文化融合等方面互动热络。《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这些领域的支持力度。
一是扩大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叙乡谊、拉家常、拜祖庙,一直是闽台民众的共同生活习俗。闽台有280对同名同宗村,台湾有2000多座供奉妈祖、开漳圣王、保生大帝、关帝等民间信仰宫庙的祖庙都在福建。福建坚持举办海峡论坛等各类民间基层交流活动,为台湾同胞来闽参访交流、朝拜谒祖、共叙亲情提供便利。今年以来,已经有2万多台胞来闽参访交流、寻根谒祖。《意见》积极顺应台湾同胞恢复民间交流的期盼,提出支持两地各类民间组织开展常态化交流,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和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前一段时间,台湾蔡正元到泉州发现台湾的家谱和在泉州的家谱一模一样。还要鼓励台湾宗教界和其他社会人士来闽短期学修,支持闽台佛教、道教界交流合作等政策。
二是推动闽台青少年交流交往。两岸青年交流日趋热络,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少年选择来大陆发展。福建聚焦台湾青少年需求,打造了海峡青年节、海峡青年论坛等品牌交流活动,今年还接连举办了棒球赛、自行车赛,还有街舞、篮球等两岸青年非常喜爱的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强的青年交流活动。支持闽台青少年交流交往、互学互鉴。《意见》围绕为两岸青少年施展才华、共创未来提供宽广舞台,鼓励台湾青少年来闽交流,提出支持闽台各领域各行业青年团体建立常态化交流渠道,开展棒垒球等青少年特色体育项目合作,加强台湾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助力台湾青年来闽追梦、逐梦、圆梦,让两岸青年在交流中走近走亲走好等措施。
我们在工作中也接触到许多让我们很钦佩的台湾青年,尤其是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这些年轻人常年驻扎在农村,让一些比较落后的农村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当地村民也把这些台湾年轻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当台湾青年听到乡音都喊“阿妈”这样称谓的时候,都非常感动,一点都没有隔阂感,而且这些台湾青年非常能吃苦,也值得大陆青年学习。
三是促进文化领域融合发展。闽台文化一脉相承。明清时期,福建百姓大量迁移台湾,台湾服饰、饮食、习俗以及台湾百姓中流行并且喜爱的南音、高甲戏都源于福建。我看过档案,福建设省之后,首批台湾兵士就是从福建泉州、漳州派兵过去的。近年来,福建围绕闽台共同文化渊源,举办客家中秋晚会、闽南语音乐大奖赛以及各类文化学术研究交流活动,不断拓展闽台文化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意见》围绕鼓励闽台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提出打造更多文化产业合作平台,鼓励台湾文化业者投资入驻,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支持闽台业界合作制作影视精品,鼓励台胞申请福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联合开展非遗保护行动等措施,全力促进闽台文化领域的融合发展。在福州已有多位台青获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我认为这些政策措施还有巨大的空间,是台胞台青施展才华的舞台。
我想上述三个方面的民间交流将受到海峡两岸同胞的欢迎,也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谢谢。
中评社记者:
《意见》公布后受到两岸各界高度关注,如何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潘贤掌:
谢谢中评社记者的提问。《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在具体安排上,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工作落实机制。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协调,做好整体规划,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推进政策落实、评估调整和总结推广等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将在《意见》框架内,进一步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全力支持福建探索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福建省将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发挥各方作用,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举措创造性落实。同时,建立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专家委员会,开展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等政策研究。
二是夯实法治保障基础。切实做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对《意见》中涉及调整适用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政策措施,将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三是提供财力支持。中央财政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福建开展涉台经济合作、人文交流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加大对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这份《意见》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取得实效,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需要两岸同胞的共同参与。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现有工作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推动政策落实、评估调整、总结推广、配套文件出台和专项任务开展等工作,带动大陆其他地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为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夯实民意基础。
福建东南卫视记者:
当前,包括福建在内的大陆各地正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良好基础,有广阔发展空间。《意见》如何支持台胞台企参与闽台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
丛亮:
感谢你的提问。目前,大陆逐步发展形成了门类齐全、体系完整和竞争力比较强的产业体系,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轻工纺织这些产业规模全球领先。近年来,我们出台了同等适用于台胞台企的支持政策,支持台胞台企参与福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海峡区域创新平台,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支持通过配套制造、技术共研、品牌共建、市场共拓、资本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深化闽台的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主要采取四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强闽台产业合作。重点支持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成为集聚两岸要素资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第二,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的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的合作与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湾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第三,促进台湾农业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鼓励台湾农渔民参与福建农村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用地、融资、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并且在服务贸易、未来产业、时尚创意、旅游资源开发等领域支持扩大闽台合作。
第四,加强闽台科技创新合作。鼓励闽台企业和科研机构共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推动在闽台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支持福州、厦门建设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闽台人才的集聚平台。打造海峡两岸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台胞台企参与绿色经济发展。
希望台胞台企能够积极参与,在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以及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共同建设两岸现代化产业体系,共同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不断实现自身更大的发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